吴鹏,女, 2013年3月到禹州法院参加工作,先后在民二庭担任书记员、代理审判员,执行局法官助理,现任范坡法庭法官助理。
自担任法官助理以来,工作责任心强,注重团队协作,态度认真负责,无任何工作差错。2019年度上半年,协助执行局员额法官办理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协助办理委托鉴定、评估、草拟裁判文书等共计182件,2019年度下半年,协助范坡法庭员额法官从事诉讼卷宗材料审查、完成财产保全、委托鉴定评估案件195余件,调解诉前、诉中案件计100余件,草拟法律文书195余件得到所在部门员额法官高度评价。
生活中积极热情,有高度集体荣誉感。在禹州市人民法院“三严三实”和“庆七一党在我心中”演讲比赛,“粽香传情”朗诵比赛,均荣获全院第一名,许昌市“我和我的祖国奋进新时代文明我出彩”演讲比赛荣获许昌市三等奖,并积极参加社区共建、文明创建、普法宣传等各类活动,受到了全院干警一致好评。2019年度荣获个人三等功。
以真情、效率便民利民,以激情、执着履责尽职。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到法官助理,从民事审判庭、执行局到派出法庭,对待当事人,她用送达足迹温情陪伴,用释法明理春风化雨;对待基层工作,她十足干劲夯实助理工作,积极热情投入单位需要。在平凡工作岗位,实现交融在一起的职业情感与社会理想,这就是她作为一名基层干警牢记于心、付诸于行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