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社旗县人民法院迎来了一位送锦旗的当事人,将一面印有“维护法律尊严,公正执法为民”的10字锦旗送到执行法官宋兴林手上,并激动地说道:“感谢社旗法院,感谢宋法官,多亏了你们,我才能要回租车钱,我要给咱法院送锦旗!”
2017年 5月,原告邹某与被告任某签订合同,约定任某从邹某处租赁推土机一台,每月租金22000元,任某共使用该车辆13个月零28天,应支付租金30余万元,任某陆续支付15万余元,剩余租金经邹某多次催要,任某均推脱不还,遂邹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任某承诺于2021年10月31日前支付原告车辆租赁费12万余元。几个月过去了,任某并未如期给付欠款,遂邹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宋兴林多次联系被执行人任某,充分释法明理,耐心进行说服规劝,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但任某不仅不积极履行还款义务,而且态度极其恶劣并扬言:“我就是不还钱,有本事你们来找我啊”!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发现任某所提供的住址是假的,根本没有任某踪迹。任某的油盐不进、不见人影着实让执行法官犯了难。宋兴林心想这任某是个干工程的,这马上年底了,守着他的银行账户兴许会有收获,这一念头让执行干警们豁然开朗。执行干警张良利用网络查控系统,采取查控、冻结等强制措施,实时监控任某银行账户。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7日,任某的账户果然进账一笔钱,这下邹某的租赁款有了着落,这起执行案件也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红红的锦旗与执行干警、当事人的笑脸相辉映,锦旗上简单的10个字,深情表达了当事人对社旗法院执行团队的认可和深深的谢意,也彰显了社旗法院执行工作永远在路上,公正司法的初心永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