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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是构建法院良好政治生态的根本保证

          发布时间:2016-08-26 15:07:00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人民法院是党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职能机关,是党领导法治中国建设保证社会公平正义的最终屏障。法院的政治生态环境如何,事关党对司法事业绝对领导能否落到实处,事关法院履行法律职能作用能否得到发挥,事关一个地区的社会公平正义能否有效实现。因此,加强人民法院的政治生态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构建人民法院良好政治生态的途径、方法和手段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严格法院党内政治生活,提高法院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水平,以良好的党内生活生态来带动和影响法院执法办案良好风气的形成,把审判机关真正建成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坚强柱石。

            一、认清作用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属于阶级统治中的上层建筑领域,其政治属性不言而喻。作为党的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人民司法事业,其良好政治生态环境构建,既是加强党对法院工作领导的时代需要,也是法院履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职能的题中之义。作为法院的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认清加强法院政治生态构建的极端重要性。

            (一)严格党内生活是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各行各业的党组织是党实施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的核心力量,法院各级党组织是领导人民司法事业的组织基础。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政治、组织和司法政策的贯彻落实,法院党组织的职能作用有别于法院各类审判组织的工作作用,党组织是法院各项事业的领导力量。因此,对法院党组织要求在政治上更严格、组织上更严密、纪律上更严肃,这是从严治党在法院系统的具体体现。实现对法院党的建设和领导作用的发挥的从严性,主要是通过严格党的各项组织生活制度来实现。严格落实法院党内生活制度,实现党对法院工作的全面领导,是从严治党的的具体体现。法院业务工作无论多么繁忙、性质无论多么特殊,都不能颠倒了从严治党和严格司法的关系,必须全面地经常地细致地通过对党章党规明确的各项党内生活内容的落实,来推进法院党的建设,锤炼全体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严格党内生活是锤炼党性的有效方式。党性是共产党员区别于普通群众的最显着特征,共产党员具有坚强的党性观念,很重要的一点就的具有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是认识真理的科学工具,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政党,是最具人民性、先进性的政党,党的章程就是对每位党员的教义,只有按照党的章程开展组织活动才能使每位党员在长期的教化中,树立并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和信念,    坚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信仰,从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也才能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治理念。一个时期法治理念的偏差,也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在司法领域的反映。什么“司法要中立”、“三权分立”、“普世价值”等观点在司法实践中很有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搞乱了人们的思想,使得一些法官在法治理念上出现了迷茫。要通过严格的党内生活,加强马克思主义司法观的教育,正本清源,筑牢对社会主义司法理论、制度和文化自信的思想根基。使广大法院干警认识到,人民司法的根基在人民,权为民赋,司法必须为民,这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得离开这个初衷,也是法院党员干警具有党性原则的重要体现。             。

           (三)严格党内生活是坚强领导的根本途径。法院工作能否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公平正义的社会防线能否真正守住,司法公信的法律信仰能否完全树立,根本地保证是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如何实现党对法院工作领导,最根本最基本的途径就是落实法院党内生活制度。党的司法工作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需要通过严格党内生活来实现;党加强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法院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作风纪律建设,都要通过落实党内生活来部署安排、执行落实。尤其在当前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形势下,人民法院遇到的矛盾和阻力前所未有,机制体制的创新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的深度变革,司法责任制的强力推进,都需要依靠党的坚强领导来完成,而无论是机制体制的创新,还是利益责任的重组,都需要通过严格的党内生活这个最重要的途径来谋划、推进和完成。因此说,严格党内生活是推进法院改革发展的根本途径。

           (四)严格党内生活是凝心聚气的重要条件。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个班子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同有没有严格的党内生活密切相关。一个领导干部强不强,威信高不高,也同是否接受过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密切相关”。严格的党内生活是凝聚力量、增进团结、提振士气的重要载体和动力源泉。人民法院担负的使命重大,通过严格的党内生活,帮助法院广大党员干警坚定党的奋斗目标、理解党的各项司法政策、明确法院党员肩负的光荣使命,从而增强听党话、跟党走、为党干、报党恩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形成法院党的强大向心力和内聚力。通过严格的党内生活,加强法院党员的思想作风建设,特别是通过汇报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学习党章党规等活动,教育和引导党员增强党性,克服缺点,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营造团结奋斗、积极向上、风清气正的政治风尚,从而带动广大法院全体干警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五)严格党内生活是纯洁组织的主要举措。共产党人是公众人群中负有特殊使命的人,法院共产党员是法院的特殊群体,是法院建设的示范者和带头人,保持法院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发挥好法院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习总书记强调:“要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在法院内部,能否实现习总书记提出的要求,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院党的监督是否能够真正发挥作用。人民法院是审判重地,人民法官手握生杀予夺大权,在权力的考验面前,法院的党员干警只有通过严格的党内生活锤炼,接受党风党纪洗礼,面对各种诱惑筑牢思想防线,用廉洁司法赢得公正司法,才能无愧于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和时代重托。

           (六)严格党内生活是传承传统的时代需要。我们党从初创到今天走过了95年的光辉历程,党在不断发展壮大中,形成了一系列的党的建设的优良传统。这些优良传统体现在人民司法事业中,对法院的科学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如为民司法的司法宗旨,巡回审判的群众路线办案方式,民主决策的案件讨论形式,以实事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都是党的优良传统在法院工作中的具体运用和体现。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就要求各级法院党组织,在开展党内生活中,要把业已形成的对加强党的建设有巨大作用的优良传统坚持好、实践好,传承好。近年来,全国法院坚持“支部建在庭上”的做法,就是对我党加强党的基层基础建设传统的一个很好实践,为实行严格的党内生活夯实了基础。

            二、补齐短板

            法院党内生活在总体上是好的,法院各级党组织通过严格党内生活,较好地实现了党对司法工作绝对领导。但是,随着司法工作任务的加重和多元化价值观的影响,一些法院有意无意的忽视了党内生活的重要作用,存在着不严肃、不规范、不贴题、不重效的问题,影响了法院党的生活成效和质量,影响着法院党组织功能的发挥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实现,是法院党的建设工作中必须重视并努力补齐的短板。

            一是党内生活不严肃。政治性和原则性是党的生活的本质属性,庸俗化是党内生活的腐蚀剂,法院党内生活的流俗性,必然导致法院党内生活的平庸化、低级化,在法院内部,一些党员干警原则性不强,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的明哲保身处事哲学。遇到矛盾绕道走,不敢面对党内矛盾,讲关系而不讲党性,讲圆滑而不讲原则,讲和气而不讲正气,一心只当“老好人”。有的开展批评抹不开“面子”,特别是批评领导怕丢“位置”,积极的党内斗争难以开展,存在的党内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有的热衷于拉帮结派,搞江湖义气、老乡观念,轻“五湖四海”,重私人感情,因为是同志、同学、战友,在利益面前选边站队,搞结团抱伙,打造小团体、小圈子、小群体,甚至搞人身依附,分亲疏远近。有的党员干警骑墙善变,立场不坚定,投机钻营,习惯察言观色,见风使舵,八面玲珑,左右逢源,打“太极拳”,对领导溜须拍马,卑躬屈膝,甚至不讲原则,枉法裁判,弄虚作假,使党内生活缺乏应有的正气。这些庸俗习气对法院党的建设具有强烈的腐蚀性,有些潜规则严重损害党的团结统一,消蚀凝聚力和战斗力,必须坚决予以摒弃。

            二是党内生活不规范。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决定了党内生活的规范性,法院党内生活由于种种原因,普遍存在着制度观念淡薄,落实制度淡化的问题。有的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随意性大,借口案件多、工作忙,想起抓一下,忙起来被冲掉,不认真、不落实、不经常的问题比较普遍。有的即便是开展了相关的组织生活,但缺乏认真细致的精神,程序不严谨、原则不坚持、过程不完整、民主不充分的现象大量存在。有的对上级的文件政策以签字传阅代替学习贯彻,决策重大问题以领导碰头代替民主酝酿,研究工作以领导拍板代替沟通协商。有的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经常,普通党员的身份意识不强,对汇报思想、接受监督、开展批评这样的党内生活很少落实,成为游离党组织之外的“特殊党员”。法院党内生活的不规范,必然导致党员自我要求、自我约束的自由化,因此,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必须像抓审判工作一样,既重视党内生活的程序性,又抓实党内生活内容的实体性,形成既正规有序又扎实有效的党内生活秩序。

            三是党内生活不民主。党的生活与行政工作的重大区别,就是党内政治生活的民主性与行政工作的首长负责制不同,在法院党内生活中,仍存在着角色错位、党政不分的现象。有的法院党员领导干部因为既是行政领导,又担负党内领导职务,在党内生活中,时常分不清角色,表现出个性高于党性,个人意志代替集体领导,甚至是独断专行。有的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决策一言堂,民主集中制形同虚设。有的在党内会议上习惯用行政首长姿态定调子、作指示、搞决断,不认为自己在党内民主生活中与其他同志一样只有一票的权力。个别时候,集体讨论实为一人说了算,集体领导成了个人领导。民主集中制是党内生活的根本制度,法院党的生活同样要受这个制度约束,也必须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来运行,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集中全体党员的智慧,同心同德地发展好人民司法事业。

            四是党内生活形式化。法院党的建设要取得实效,前提在落实制度,关键是重视质量。然而,在一些法院落实党内生活重形式轻质量的问题依然存在,有不少法院党员干警认为执法办案是实实在在的工作,党务工作是务虚的,拿出大量的时间过组织生活是浪费时间、耽误工作。因此,有些党员干警对过党的生活不积极、不热心、不投入,把参加组织生活会当应景的摆设,借口工作忙不到会,去了也是点个卯,身入心不入,应付了事。有的法院基层党组织为了完成任务而过党的生活,会议内容单调,形式呆板,满足人到了、时间过了、记录有了。有的准备不充分,内容不明确,讨论不透彻,方式陈旧,形式机械,缺乏吸引力和感召力,不能触及党员思想,难以引发大家思考,组织生活的质量得不到保障。落实党内生活的目的在于加强党的领导,教育和管理好党员队伍,锤炼党性,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作用,因此,必须重质重效,把每一次党内生活都变成坚强党的领导、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有效载体。

            三、着力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党内生活方面,一个是坚持、一个是加强、一个是创新。”在法院改革和司法任务不断加重的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状态将直接影响法院的改革发展,直接影响广大干警担当维护公平正义社会责任的信心和信念,直接影响党对司法工作的有效领导。构建昂扬向上、风清气正、生机勃勃的法院政治生态,必须严格党内工作制度、有效落实党内生活制度、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一要担当责任。各级法院党组织是筹划落实党内生活制度的组织者、实施者和监督者,必须站在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重视党内各项生活的落实,带头落实、经常督促、狠抓执行,把落实党的生活制度作为主业抓紧抓实。各级法院党组领导干部是法院党的生活制度的实施者,要切实认清并担当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按照规定和根据实际情况,在坚持经常、强化质量、保证效果上下功夫,抓常抓细各项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尤其对“三会一课”、思想汇报、民主评议等基本生活制度,要定计划、抓落实、勤检查,保证人员、时间、内容和质量的“四落实”。全体共产党员要自觉参加各项活动,在党言党、在党护党、在党跟党,从参加每一项组织生活会做起,锤炼党性、接受教育、履行义务。法院党建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指导监督的职能,把党的生活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党建工作的基本内容,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二要坚持原则。开展党的生活活动,是严肃的政治工作,儿戏不得、马虎不得。要把原则性贯彻到法院党的生活的各个方面,坚持原则首先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个根本原则。党的建设实践表明,党内生活什么时候实践好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党组织就有战斗力,党的建设就充满活力。要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广大党员干部的聪明才智,为司法改革和法院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尊重全体党员的主体地位,保证所有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表决权的行使,应当积极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在党的生活会上,经常开展平等的思想交流和民主讨论,允许不同的见解和意见争论,集中各方面的智慧,形成最广泛的团结和力量。坚持原则很重要的一点是要通过党的生活制度落实,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发现问题、解决矛盾、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党员队伍的纯洁性,要通过讲政治、讲正气、讲规矩、讲纪律,增强全体党员的忠诚度、团结度和敬畏度,使法院党的生活充满正能量。

            三要以上率下。构建良好的法院政治生态,落实好各项党内生活制度,全体党员参与是基础,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是关键。法院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普通党员的思想观念,克服和破除“特殊党员”的思想,要用普通党员的心态积极参加各类党内活动,自觉把自己摆在组织之内,按照党内生活的十二条准则严格要求自己,绝不能以任何借口脱离党组织的管理,更不能凭借党外领导身份而游离党组织生活之外。所有法院党员领导干部都应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主动落实好思想汇报、“三会一课”、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等制度,与其他党员一道共同落实好各项党的生活制度,并为其他党员作好表率。要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提升法院党内生活质量的作用,深入基层、联系党员、发现问题、排忧解难,带头开展党内思想斗争,对党内生活存在的问题和党员队伍出现不良苗头,要及时“拉袖子”,敢于“唱黑脸”,为创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起好表率引领作用。

            四要抓细抓常。党内生活的威力在于经常化和细致性。要从小处着眼细处着手,一点一滴抓好法院各项生活制度的落实。“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良好政治生态的形成,依赖于党内生活的长期积累与坚持,要坚决反对和防止抓一阵子、抓一下子、抓一个事等顾此失彼的做法。要契而不舍地从每项制度的每个细节做起,精心计划、精心组织、精心落实、久久为功,通过各级法院党组织的共同努力,构建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为民司法、昂扬向上、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责任编辑:黄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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