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执行公开指法院将案件执行过程和执行程序予以公开。
法院应当通过通知、公告或者法院网络、新闻媒体等方式,依法公开案件执行各个环节和有关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法律禁止公开的信息除外。
法院应当向社会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和启动程序。法院对当事人的强制执行申请立案受理后,应当及时将立案的有关情况、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存在的执行风险书面告知当事人;不予立案的,应当制作裁定书送达申请人,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和理由。
法院应当向社会公开执行费用的收费标准和根据,公开执行费减、缓、免交的基本条件和程序。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及时将案件承办人或合议庭成员及联系方式告知双方当事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要求了解案件执行进展情况的,执行人员应当如实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