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五个“宪法宣传周”,这次的“宪法宣传周”是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主题,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重点,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
是我国所有法律的母法
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还记得与宪法的第一次接触吗
宪法带给你最深的印象是什么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围绕宪法宣传周主题
推出一批优秀的青年干警
一起来讲述他们与宪法有哪些记忆深刻的故事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每个人与宪法的故事自出生开始,我们出生时享有公民身份、上学时享有受教育权、成人时享有政治权利,工作时享有劳动权利,宪法一直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与宪法的故事始于国歌,学生时代每周一升国旗奏国歌,爱国主义的种子在心里深深的扎根,每一次奏国歌都是一次国家荣誉感和集体认同感的洗礼。大学时期开始系统学习宪法,在法制史课堂上感慨沈家本、伍廷芳为代表的立宪派以开明之目光制定宪法,到在宪法课堂上系统学习宪法的理论知识,了解从1954年第一版宪法问世至2018年宪法的发展历程,大学时代我积极参与宪法宣传日的活动,深入中小学和社区进行宪法普法宣传,主体是“宪法保障每个人的受教育权”,让每一个人知道自己都有权利接受教育,将宪法知识通俗易懂地传递给他人。后来我加入了学校的法律服务咨询中心,为群众做免费的法律咨询,犹记得其中一个案件是一位大妈工作时因年龄和性别受歧视,我们告知她宪法明确规定了男女同工同酬,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鼓励她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那一刻我体会到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在日常生活中的地位,体会到了其作为公民权利的保障书的性质。今年,我荣幸地成为一名法院干警,我知道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要进行宪法宣誓,通过宣誓时刻警醒自己忠于宪法,维护宪法根本地位。作为一名新入职法院干警,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牢记使命,不忘初心,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砥砺前行。我叫张梓怡,是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的一名青年干警。第一次接触“宪法”这个词是小学语文老师告诉我们:“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五星红旗……”从此,我与《宪法》结下了不解之缘。幼时读书时,每周一的清晨,学校都会举行升旗仪式,注视着国旗在阳光下冉冉升起,同学们大声歌唱着国歌,国旗、国歌、国徽,这些都是来自于宪法。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是五星红旗,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首都是北京。读研期间,去到家乡的基层法院实习,跟随法官们去乡村及学校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法官们告诉孩子及随行家长们,读书是我们中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孩子们一定要读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5月,我成为了一名共产党员,在宣誓大会上,老师郑重地告诉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现在,我成了管城法院的一名法官助理,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将继续积极弘扬和宣传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努力影响人民群众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扞卫者,营造遵守宪法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