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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路心语】难忘调解家庭矛盾中的一件事

          发布时间:2020-09-17 14:09:14


         

        进入法院系统工作已经不知第几个年头了,这些年来我所接触的案件中,婚姻家庭案件占很大一部分。其他案件,也许通过法官对案件事实仔细地审查,作出公正的裁判后可以让原被告双方都心服口服的接受,达到诉息人宁的效果。但对婚姻家庭案件来说却并没有这样简单,无论如何努力地依法审查、公正裁判,最终的结果都会让亲情、爱情蒙受阴影。因此对于婚姻家庭案件,我们的审理过程中调解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内容,能在庭前调解中和解、撤诉结案是最好的,既使是开庭后同样可以在庭后尽力进行调解,以调解书方式结案也能让双方的矛盾得以缓解,这样的结果是我们乐意看到的。但是,还是有案件不能以这两种方式结案。一纸判决书让矛盾双方依然余怒未消、心存怨愤,让我们看了都替他们担心。婚姻家庭中矛盾双方不能正确处理,以至于对薄公堂让人感慨不已!静下来思考,追根溯源,是什么原因会让这么多的家庭矛盾不可调和到上法庭解决的地步呢?!这让我回忆起了之前在洛阳市公安局社区警务室工作时遇到的家庭矛盾案件。

        2015年冬天的一天,阴云密布、寒风呼啸。下午上班没多久,就听到了一阵阵的哭泣声。出门一看,原来在居委会(我们社区警务室和社区居委会同址办公)门前广场上,有位七八十岁的老太太坐在轮椅上哭泣。我们和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一起将这位老太太扶进矛盾调解室。经询问,原来这位老太太姓胡,今年已经七十八岁了,是我们辖区的居民。她有俩儿一女,老伴已经去世,现在和两个儿子王东,王林一起生活。由于之前不小心摔倒,大腿骨折,现在大腿上还打着钢板,行动不便。今天由女儿推着来居委会,请求调解与大儿子王东的矛盾。胡老太大儿子王东年近五十,离异多年,现无业,与老母亲一起生活,好吃懒做,无经济收入,没钱用就向老母亲要钱,不给钱就千方百计向母亲施压。这几天他再次向老母亲要钱,母亲不给,他就想方设法不让母亲休息。胡老太身体不好,有心脏病,休息不好容易犯病,迫不得已让女儿来把自己推到居委会,请求调解家庭矛盾。本来调解家庭矛盾,有居委会出面就可以了,可胡老太特意让我们警务室也去人。“去个穿制服的吓唬一下他,好让他安生几天,上次他闹的时候,就是110的警察去了,他才老实了一段”胡老太说。

        在去她家的路上我们问胡老太“在家休息不成,为何不去女儿家住?”胡老太说“我的腿摔伤后都是女儿女婿花钱给我看的,也是他们侍候的,从医院出来后在女儿家住了三个月,女儿家房子也不大,不想再给女儿添麻烦,也习惯在自己家里住”。从居委会会工作人员口中得知,这位老太太有家传治烧伤的绝技,前几年除正常上班收入外,治烧伤,还有很可观的一部分收入,在以前家里条件还是很不错的。胡老太所住的街坊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是建的单位家属院,现在又破又旧,有条件的大都搬出去住了。到胡老太家以后,看到胡老太大儿子王东的房间里光线昏暗物品凌乱。他躺在床上看电视,见我们来了,怒气冲冲,当着我们的面就与母亲又吵了起来,埋怨母亲,不该让我们进来。经我们制止后,居委会工作人员劝解王东,好好对待母亲,老母亲身体有病,更应该多多体谅母亲,报答母亲养育之恩。你现在身体健康,可以出去找份工作做,怎么能老是向老母亲要钱呢,老母亲那一点退休金,自己看病吃药还不够,哪里有那么多的钱?谁知王东竟然与居委会工作人员吵了起来,大骂工作人员不该管自己家里的私事,态度恶劣,气焰嚣张!在我和同事严厉批评他,以叫治安队来人相威胁后王东他才稍微收敛了些。经过居委会人员的苦劝。王东依然死不认错,也不表态。最终,没有办法,我们只能在严厉批评他后离开了他的房间。在离开的他的房间时,见到了王东的弟弟王林——白白胖胖,身体健康,四十多岁了还未成家。胡老太说王林也是个不争气的孩子,不好好工作,偶尔出去找个工作干几天,挣点钱,回来买点酒肉吃喝掉,就不再想出去工作,常年靠母亲养活。听说这两兄弟的情况后,真让人摇头叹息。从胡老太家出来后,我们对她说,“要不你先去女儿家住一段时间?”,她却满怀为难之情说:“我去了,怕他们两个人在家没饭吃啊!”,听到这句话,让我的心里五味杂陈,一方面可怜天下父母心,既使子女到了头生华发,对自己还没有一丁点孝顺的情况下依然不变;另一方面,对母亲溺爱孩子到这种程度,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胡老太家的矛盾和困难,表面看来,是因为两个儿子的原因造成的。但经过我们的深入细致的了解和思考才明白,这实在是一个子女家庭教育失败的典型案例——父母含辛茹苦,养儿防老,但从小家里条件优越,父母对孩子宠爱有加、有求必应,犯了错误也没有及时正确的加以引导教育,日积月累,养成了孩子好吃懒做、好逸恶劳、暴戾的行为性格,一味向父母求索的思维定式。在警务室日常工作过程中,这样家庭矛盾的例子或轻或重,都会不时出现,让人感慨、摇头叹息。在法院工作的过程中,这样的例子也是层出不穷,不能不引发我们的深思——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古语云,子不教,父之过,说的就是每个人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孩子是否成材,父母有很大的责任。我们通过学校学习为孩子们提供了充足的文化知识水平教育,而家庭教育中需要教导孩子学会爱、学会宽容、学会理解,包容他人,常存感恩之心、慈悲之怀、礼让之仪,具有坚强的性格,保持自立、自强的态度,积极进取之心、勤奋努力之行……等等众多的做人品质,这些品质的学习,单靠学校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有家庭教育,有父母的言传身教来完成。正是因为这些基本做人品质的缺失,才会出现五十岁的儿子靠白发苍苍的老母亲养活,还对母亲恶语相向、恶行频频;才会出现老人有众多子女而无人赡养老人;才会出现老人与儿女对薄公堂;才会出现兄弟手足为了一点遗产打得头破血流,争遗产争到法庭之上;才会出现夫妻之间的种种互相伤害……等等一系列人世间不和谐的家庭婚姻纠纷。

        法院作为一个审判机关,其宗旨是依法公正裁判。可面对这样层出不穷的伤害亲情的案件,我们也应该在做好裁判的前提下。从根源上寻求减少这些纠纷的措施。针对家庭教育缺失、错位、不当所引起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我们应该联合政府中的教育、宣传、文化、妇联、人民调解、基层组织等部门在传统文化、德育孝道,礼教等与家庭教育息息相关的文化宣传中通力合作,尽可能让每一位公民都能从小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德育教育,做一个彬彬有礼的谦谦君子;做一个真正的文化人、文明人,从根源上提高我们国家公民的整体基本素质,尽可能减少婚姻家庭中的矛盾纠纷,让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子不教,父之过。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才能为我们的社会更加平安稳定提供持久的动力。

        责任编辑:朱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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