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清明节前夕,邓州市人民法院部分干警来到该市刘集镇焦坡村“烈士井”遗址,慎终追远,缅怀红军烈士,继承和弘扬革命精神。
烈士井纪念地的“红军烈士纪念碑”坐北面南,高8米,宽1米,正方体状,碑体正面镌刻着“人民英雄永垂不朽”,碑身的西面和东面分别刻着“赤胆忠心为人民”“为党为国虽死犹荣”的字样,字体用金漆刷写,黑底金字,在阳光的照射下,金光闪闪,庄严肃穆。干警们首先向红军烈士敬献鲜花,三鞠躬寄托沉痛哀思。随后,在当地村干部的引领下,干警们围绕庄严的石碑进行瞻仰,缅怀红军烈士的英雄事迹。
“故事发生在1932年,蒋介石对鄂豫皖根据地发动第四次“围剿”。在红军主力快速行进中,有十名红军伤病员追赶大部队路过邓州刘集镇焦坡村时,因寡不敌众被俘。后除一名红军战士脱险外,其余九名红军战士全部被敌人推入这口水井内杀害。解放后,为缅怀先烈,教育后代,定名为烈士井,修建了纪念碑……”。在井边,村干部详细讲述了烈士井的由来,干警们表情肃穆,静心倾听,仿佛置身于那段战火纷飞的革命年代,亲历那段艰苦峥嵘的革命岁月。
松柏萋萋,英雄戚戚。干警们驻足凝视、沉思缅怀,纷纷表示要向红军烈士学习,继承和发扬优秀革命传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自身岗位,扎实勤奋工作,凝聚力量投身到党的政法事业中。